办事流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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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师服务流程
全英文(双语)授课教师公派出国教学培训流程
一、业务说明
业务名称 |
全英文(双语)授课教师公派出国培训 |
服务对象 |
全英文/双语授课教师 |
申报条件 |
1. 爱国守法,敬业爱生,育人为本,立德树人,严谨治学。 2. 已开设全英文或双语课程(在教学管理系统中可以查到),所担任的本科生课程教学质量评价良好。 3. 经教学督导专家听课检查,认为达到全英文或双语课程的要求。具体要求见《教师手册》的《全英文或双语教学课程建设管理办法》。4. 出国教学培训课程与在我校所授课程教学内容相近。报名同时提交国外大学开设相同或类似课程时间表(网站页面截图)。 5. 具备使用英文授课能力,保证出国教学培训完成后每年承担我校本科生全英文(双语)授课任务。 6. 与国外大学建立良好联系,报名时取得邀请函者优先考虑。 |
咨询地点 |
教务部国际教育室(中关村校区中心教学楼233室) |
申报时间 |
11月份 |
联系人 |
陈婷婷,68914473 |
办理方式 |
提交申请表,专家评审 |
相关提交材料 |
《全英文(双语)授课教师出国教学培训申请表》 |
相关政策文件 |
《澳门威澳门威斯人网站本科生国际化教育经费使用管理办法(暂行)》 |
二、业务流程图